联合国人权高级专员办事处实习方案

来源:转载 发布时间:2017-12-07 浏览量:536 二维码

实习方案

设立实习方案的目的

一、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简称“人权高专办”)为研究生提供实习机会。设立实习项目旨在:

(1)增强实习生对当前国际层面上人权问题的理解,并加深其对联合国尤其是人权高专办工作的认识

(2)为人权高专办以及各联合国人权机制输送来自杰出年轻学生/研究生的协助和贡献。

二、该组织与实习生的关系是互惠的。依据人权高专办的需要以及实习生的志向,实习生将被分派到办事处的某一部门。他们的主要工作包括:研究人权问题,起草分析文件和报告,为各种会议提供实质性和技术性服务,在办事处的迫切需要情况下,支援实况调查、技术合作活动、实地工作以及其他高专办活动。作为实习项目的一部分,办事处将尽量通过一系列由办事处工作人员主持的、针对人权问题的信息分享活动,为实习生们介绍相关信息。

申请要求

联合国实习生方案的申请者须在申请时满足下列要求:

(a)已被某一研究生项目录取(硕士学位或同等学历,或更高学历);

(b)正在就读某一本科生项目的最后一学年(至少是本科或同等学历);

(c)已获得(如以上两条所定义的)某一大学学历者,如入选,须在毕业后一年内开始实习(见ST/AI/2014/1文件第11.4条)。

三、实习生将从研究生以及具备同等学力的申请者(所修课程与联合国的工作相关,例如:国际法、政治学、历史、社会科学等)中选拔。在具备以上条件的情况下,专攻人权问题的申请者将被优先考虑。通常情况下,实习生不必具有以上性质的工作经验。申请者必须获得某一学术机构的赞助,并熟练掌握联合国六种官方语言(英语、法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俄语和汉语)中至少两种,且必须具备用英语或法语起草文书的能力。

在投递申请前,请使用以下表格来核对您是否具备申请本项目的资质:

资质自审表:

1.(a)已被某一研究生项目录取(硕士学位或同等学历,或更高学历);
(b)正在就读某一本科生项目的最后一学年(至少是本科或同等学历);
(c)已获得(如以上两条所定义的)某一大学学历者,如入选,须在毕业后一年内开始实习(见
ST/AI/2014/1文件第11.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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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您能够取得所需签证,并自理前往联合国的行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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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您能够自负旅行、住宿以及实习期间生活的开支(约1800瑞士法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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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若最终入选,您能够证明您有居留瑞士期间有效的医疗保险,并能提供显示您身体状况良好的医疗证明及研究生在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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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您能够以流利的英语和/或法语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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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要符合申请要求,您对上述五个问题的答案必须为“是”。如果对其中一个或以上问题的回答为“否”,您应考虑推迟申请,直至能满足上述所有要求。

实习日期和实习期

四、一年有两个时段,人权高专办总部在全年任何特定时间内仅接收约50名实习生。一年有两轮选拔机会:第一轮的截止时间是4月30日,第二轮的截止时间是10月31日。不过,个别情况下我们也可能接收常规选拔外的申请。

人权高专办实习项目的实习时间至少为两个月,可延长,但最长为六个月。申请者在申请时应说明所希望参加的时段及具体日期。

申请截止日期

内部选拨过程

实习时段

4月30日5月/6月7月-12月
10月31日11月/12月1月-6月

服务条件

五、根据现行瑞士法律法规,寻求庇护者不得谋求任何形式的就业机会(无论是有偿或无偿),包括实习。该法规的使用也延伸至人权高专办等国际组织。

六、实习生会被安排与一名督导员一同工作。该督导员负责为实习生介绍任务和工作计划。实习结束后,督导员和实习生双方需完成一份总结报告,阐述实习期间取得的成绩。此外,每名实习生需填写一份针对其任务完成情况的评估问卷,并将其提交至人权高专办的行政科。

七、联合国的实习没有薪酬,实习生不被视为联合国的官员或工作人员。旅行和生活支出需由实习生自负,或由某赞助机构负担。实习生应自行安排其行程并自行办理签证。实习生到达日内瓦后,人权高专办行政科将提供一张实习期间有效的瑞士身份证件。实习生还将得到一张联合国出入证、一张图书馆卡,以及对关于人权高专办和联合国的一般信息。

八、联合国不对实习期间因意外或/和疾病而产生的费用负责。实习生须有自己的健康保险。若因疾病或其他状况而导致实习无法完成,实习生应告知其督导员以及人权高专办行政科。

九、实习不与入职挂钩。实习期间以及实习结束后六个月之内,实习生不得申请联合国任何的常规或临时职位。

十、实习生将全职工作并完成所分派的任务。实习生在实习期间没有年假。除此之外,实习生与其他工作人员承担同样的义务,特别是,若无联合国的书面授权,实习生不得使用实习期间所获取的机密或未公开的信息。

申请步骤

十一、申请者应当提供以下文件:

填写规范、加盖公章、标注日期并亲笔署名的实习申请表

已修课表,成绩单或文凭;

研究工作或论文摘要的书面样本(3-12页);

研究生在读证明;

健康保险证明;

更多信息请见实习生方案管理指引(ST/AI/2014/1

十二、入选者通常会在实习期开始前约一个月收到通知。由于申请者数量众多,人权高专办不能通知未入选者。未入选者可以申请其他轮次的实习机会。 

申请地址

Internship Programme - Internship Coordinator - Administrative Section(用于实习和助学金)
Office of the United Nations High Commissioner for Human Rights(联合国人权高专办)
Palais des Nations, CH-1211 Geneva 10, Switzerland(瑞士日内瓦)
或通过电邮:
internship@ohchr.org

请将所有申请材料用PDF格式扫描文件或WORD文档附件寄送,文件总数不得超过两个。请用以下格式命名文件:
姓(英文大写)名(首字母大写)- 申请文件内容
例如:SMITH John - Writing Samples

(编辑 Ji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