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贸易法委员会实习制度

来源:转载 发布时间:2018-01-30 浏览量:386 二维码

联合国法律事务厅国际贸易法司为贸易法委员会的实务秘书处,可申请参与实习方案,申请人的专业应为商法、国际贸易法或国际私法。

国际贸易法司设有立法处和技术援助与协调科。立法处负责制定统一法规,技术援助与协调科负责为贸易法委员会法规的通过和使用以及在国际贸易法领域工作的各个组织之间的协调提供技术援助。

实习目标:

在确定实习生工作领域和工作内容时,将考虑到国际贸易法司正在开展的项目、实习生资格,以及赞助机构或实习生个人所表示的实习目的。通常会要求实习生在一个法律干事的指导下从事与贸易法委员会各工作组正在进行的项目有关的任务,或从事与推广贸易法委员会法规和协助法律改革的活动有关的任务。

实习任务可包括如下:

立法处:

协助比较法律研究报告的研究和编写工作。

协助筹备和起草法律文本(例如公约草案和示范法草案),包括进行相关的背景研究。

按要求承担临时分派的法律和行政工作。

技术援助与协调科:

协助确定特定国家和(或)部门的立法改革需要和援助要求。

协助搜集和分析贸易法委员会法规判例法。

协助改善和维护贸易法委员会的网站。

协助发挥国际贸易法司的协调职能。

资格要求:

符合所附的《 联合国实习方案行政指示》第3节所列的一般资格要求。

能够流利使用(口语和书写)联合国秘书处的至少一种工作语文(英文和法文);懂联合国其他正式语文(阿拉伯文、中文、俄文和西班牙文)者更佳。

计算机技能,包括熟练掌握Microsoft Word、Excel、PowerPoint等应用软件和互联网查询。

精通网站管理相关工作并熟练掌握HTML者更佳。

条件:

联合国不能为实习生提供任何资助或报酬,实习工作不得为联合国带来任何资金上的负担。

贸易法委员会实习方案实行择优选拔录取。感兴趣的候选人必须通过联合国人才招聘门户网站careers.un.org申请具体的实习工作机会,才能得到考虑是否给予贸易法委员会秘书处的实习职位。与申请程序有关的所有问题,应通过该门户网站的指定渠道处理。贸易法委员会秘书处不管理申请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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